招标编号: | 榕市政 [2009]招0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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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3.28 |
截止日期: | 2009.04.03 |
招标业主: |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芦滨路(金洲南路—金环路),桩号 K2+509~K3+288.5 金环路(芦滨路—闽江大道),桩号 K3+040~K4+029.15工程发包价为1276670元; |
招标编号:榕市政 [2009]招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芦滨路(金洲南路—金环路)和金环路(芦滨路—闽江大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金山桔园洲路网一期(芦滨路、金环路)道路工程立项批复 ”( 榕计基 [2004]1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金山生活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芦滨路(金洲南路—金环路),桩号 K2+509~K3+288.5
金环路(芦滨路—闽江大道),桩号 K3+040~K4+029.15工程发包价为127667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交通标明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管道与基础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号)和《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管理班子 未处于建筑市场主体(或个人)不良行为警示期内,不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投标的情形;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3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每份售价 3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年4月15日09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属地基本存款账户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2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15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及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
电话: 0591—83300490、0591—83334849;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话: 0591—87729788、0591—87734737;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平安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帐 号:350012111020109001466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