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JCZDDLZB[2009]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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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6.16 |
截止日期: | 2009.06.18 |
招标业主: | 焦作市广播电视局 |
招标代理: | 焦作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焦作市 |
内 容: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
焦作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就其“播出与控制系统、语录室系统及制播网系统”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和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单位:焦作市广播电视局
2、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地址:***
4、招标编号:JCZDDLZB[2009]59号
5、项目名称:焦作市广播电视局播出与控制系统、语录室系统及制播网系统采购项目
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7、招标内容:;A包:播出与控制系统 ; B包:语言室系统; C包:制播网系统。(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8.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2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8.3 其它相关资料。
9、报名验证及条件:报名时须携带:
A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A.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A.2 具备已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A.3核心设备(如矩阵系统,数字直播调音台等)必须要求具有厂家或者产品总代理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开标时出示原件)。
A.4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5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系统相关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A.6应提供全新的、符合国际先进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产品。
A.7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
B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B.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B.2 具备已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4核心设备(如录音调音台等)必须要求具有厂家或者产品总代理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开标时出示原件)。
B.5参加此招标活动前B.6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系统相关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B.7应提供全新的、符合国际先进标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产品。
B.8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
C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C.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C.2 具备已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C.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C.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C.6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C.7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10、报名验证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6月16日—2009年6月18日(8:00~11:30,14:30~17:00)(双休日休息)
11、地点:焦作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1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7日9:00整
13、投标地点:焦作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14、开标时间:2009年7月7日9:00整
15、开标地点:焦作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16、联系人***
联系电话***
17、监督单位: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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