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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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6.26 |
招标业主: | 六合区人民法院等单位 |
招标代理: | 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人民法院等单位办公设备 |
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六合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投报需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并于2009年6月19日下午14:50至15:00将《报价表》密封送至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话,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首次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时应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和帐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技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二、所有投标单位均需交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一律为转帐支票,不收现金支票或现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三、交货地点:各采购单位
四、交货安装完成日期:2009年6月26日前
五、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京市六合大厦1917室(六合区雄州南路268号)
邮政编码:211500
电 话: 025-57753774
传 真: 025-57753774
联 系 人***
询价单接受人:陈朝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