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6.16 |
---|---|
截止日期: | 2009.06.19 |
地 区: | 盐亭县 |
内 容: | 数码摄像机(SONYHDR-SR11E) 1台 |
根据批准下达的盐亭县农业局采购计划,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特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要求:
数码摄像机(SONYHDR-SR11E) 1台
二、询价文件发放时间:二OO九年6月16日至19日(上班时间)。
三、询价文件发放地点:盐亭县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
四、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二OO九年六月一十九日15:00.(可接受传真报价)
报价商须知
一、报价商应具生产或经营所采购商品的主体资格,参加报价者应提交相关证明。
二、报价商应对价格(一次性报出最终用户价)、品牌、规格、技术指标、数量、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于2009年6月19日15:00时前密封(加盖报价商印章。送达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过时不再接收报价文件;过时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者,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不予考虑。) 三、交货方式、地点及期限 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时间送货到使用单位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支付方式 成交商提供的产品交付验收完毕,《验收表》经使用单位签署意见书后,由采购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成交商必须开据有效的正式发票。
五、合同签订 成交商分别同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须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盐亭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09年6月19日15:00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报价进行评定。 评定原则:按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废除询价条件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报价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无效询价
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