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QDXJ200907011Y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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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7.16 |
截止日期: | 2009.07.23 |
招标业主: |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
地 区: | 启东市 |
内 容: | 人民法院 卷帘(包括面料和所有辅料) 面积按实结算 |
询价编号:QDXJ200907011YQ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09[212]号)中卷帘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 用户单位 品名 备注
1 启东市人民法院 卷帘(包括面料和所有辅料) 面积按实结算
说 明:
一、上表中货物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2.80元/平方米,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前前往启东市人民法院现场看样(联系人:袁主任,联系电话***
2、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此项目只需报单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同时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3、报价文件请于 2009 年 7 月 23 日 上 午 9:00 时前密封送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业务二科严凯凯同志处(不受理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地 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4、报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税金、成交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5、成交供应商应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交纳成交额0.8%的服务费。
四、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所供货物必须在 20 天内(日历日)免费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单价最低者中标。
附: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QDXJ200907011YQ
序号 品名 单价
(元/平方米) 备注
1 卷帘(包括面料和所有辅料)
单 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