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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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05 |
招标业主: | 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人民币500元,售款概不退还 |
1、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辽宁阜新巨龙湖、西大营子、千佛山风电场钢芯铝绞线及钢绞线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73-0940GNFD09128 )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2、 招标范围包括:钢芯铝绞线及钢绞线
3、 合格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4000万元),招标内容在经营范围内;
3.2 具有类似业绩,且在以往工程中履约信誉良好;
3.3 可提供本公告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
3.4 无不良财务状况,无关、停、并、转情况;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通过第三证书。
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购买地址及要求:
6.1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09年8月4日下午17点(北京时间)
6.2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
6.3 招标文件购买价格:人民币500元,售款概不退还 (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人民币50元)。
6.4 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
6.5 凡申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带齐下列资历证明文件以及投标廉政保证书(正本加盖签章):
1) 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
5) 业绩实例证明(合同复印件);
6) 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审计报告。
(以上都应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递送日期及递交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
8、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09年8月5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2层
邮 编:100044
电 话:(8610)51655788-813或-815
传 真:(8610)88576781
电 子 邮 件:zhaoxue@chinawindpower.com.hk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100089
联系人***
电 话:(8610)68405026
传 真:(8610)68405006
电 子 邮 件:hubing@chinatendering.com.cn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人民币帐号:7080 1128 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