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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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05 |
招标业主: | 安县塔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四川良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安县 |
内 容: |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36平方米, |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塔水镇政府综合办公用房重建项目 已由 安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 安发改经贸[2009]2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县塔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灾后重建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安县塔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安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经贸[2009]3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6184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良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安县塔水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36平方米,
(1)政府党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96平方米,包括绿化、办公楼道、附属设施维修等。
(2)司法所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3)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三年(2006年~2008年)内完成三个及以上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07月30日 至2009年08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安县文化广场)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08月19日 13点00分 ,地点为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县塔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县塔水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15984626869
传 真: 0816-4691156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良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里西路锦江时代花园南5楼
邮 编: 61000
联 系 人***
电 话: 13666222369
传 真: 028-86134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