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CZFCG---2009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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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11 |
截止日期: | 2009.08.13 |
招标业主: | 珲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珲春市 |
内 容: | 笔记本电脑 惠普4411S(VH428PA)酷睿2双核P8700迅驰2平台标配内存容量2GB,另加2GB内存条 硬盘320GB DVD刻录机 中低端独立显卡 显示器14寸 附件包、鼠标 1台 |
编号:HCZFCG---20090136
采购
内
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数量 报价金额(元)
笔记本电脑 惠普4411S(VH428PA)酷睿2双核P8700迅驰2平台标配内存容量2GB,另加2GB内存条 硬盘320GB DVD刻录机 中低端独立显卡 显示器14寸 附件包、鼠标 1台
报价合计: ¥:
付
款 付款方式 由珲春市财政局国库处支付。
付款期限 所需货物经采购单位和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供
货 供货期限 2009年8月15日前供货。
供货方式 由中标供应商直接供应给采购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各项费用自理。
本报价单送达地点 珲春市政府1楼西侧采购中心
本报价单送达期限 2009年8月13日上午10时前。
本报价单的填写 一律用墨笔填写。
要
求
出现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单 一经涂改的。
无单位名称、法人签字、经办人签名和加盖公章的。
不密封完好的。
报价单和报价明细表缺一,或报价单报价与附件不相符。
不按时送达的。
供应商的履约责任 供应商一经报价,不得改变。并且必须履约。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优质正品。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且交付使用。
询价单位:珲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0433-7559927 联系 电话***
发出日期:2009年8月11日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