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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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03 |
招标业主: | 新津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 |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津县 |
内 容: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 |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津县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成都市水务局以成水务函[2009]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津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津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审批[2009]4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07133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津县金华镇、花桥镇
2.2建设规模:新津县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延伸新津县地源供排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二厂管网,解决金华镇岳店子场镇、岳店小区、宝峰场镇共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管道敷设及管件安装、加压泵站新建。
2.3计划工期:施工: 60 日历天;监理: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监理招标;
2.5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即施工和监理标段。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2006年以来(含2006年)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二级及以上]、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006年以来(含2006年)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8 月 28 日至 2009 年 9 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注:四川省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注:(1)-(4)条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须留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3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津县水务局
地 址:新津县五津镇武阳中路107号
邮 编:611430
联 系 人***
电 话:028-82517689
传 真:028-82526039
开户银行:中行新津支行
账 号: 0019780809100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 编:610021
联 系 人***
电 话:028-86679961
传 真:028-86679961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支行
账 号:4402902009100124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