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TGPC-2009-A-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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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9.30 |
截止日期: | 2009.10.22 |
招标业主: |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 |
招标代理: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项目内容 第一包:重型防化服、消防防化服 第二包: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第三包:气球照明灯 第四包:消防训练梯 第五包:地铁排烟机、移动排烟机 第六包:无线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装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09-A-045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重型防化服、消防防化服
第二包: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第三包:气球照明灯
第四包:消防训练梯
第五包:地铁排烟机、移动排烟机
第六包:无线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第七包:便携式电动破拆组套
第八包:电动剪切钳
第九包:多功能环锯、环锯锯片
第十包:外封式堵漏袋、捆绑式堵漏袋、下水道阻流袋、金属堵漏套管
第十一包:注入式堵漏工具、木质堵漏楔、无火花工具
第十二包:电磁式堵漏工具
第十三包:手抬泵
第十四包:浮艇泵
第十五包:移动消防泡沫/水两用炮、AB类泡沫比例混合器
第十六包:E-500灭火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实质性资质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第一包所投消防防化服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第二包所投手提式强光照明灯须具有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防爆证书,提供防爆证书复印件。
(四)第十包所投金属堵漏套管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第十一包所投注入式堵漏工具须具有国家消防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六)第十二包所投电磁式堵漏工具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七)第十三包所投手抬泵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八)两用炮须具有国家消防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
(九)第十六包所投E-500灭火剂须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一)网上应答时间:2009年9月30日9:00至2009年10月22日8:3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投标”中进行应答。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月20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46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三)递交样品的时间及地点:2009年10月21日14:00-17:0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逾期送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四)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09年10月22日8:30至9:15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服务区146号窗口(需使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
(五)网上开标解密时间:2009年10月22日9:15至9:30,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五、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 真:022-24538304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