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江政采(2009)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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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9.30 |
截止日期: | 2009.10.14 |
地 区: | 江油市 |
内 容: | 标书售价:每包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
编号: 江政采(2009)100号
江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广电台内设备设施等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一、招标简介:
1.采购项目:
包一:电视新闻及社教节目用数字摄录设备 ,
采购预算:140万元;
包二;演播室摄像机及现场录制系统设备,
采购预算:160万元;
包三:电视真三维数字虚拟演播设备,采购预算:95万元;
包四: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设备,采购预算: 330万元;
包五:电视机房及安全播出设备,采购预算: 60万元;
包六:广播电台节目制作及播出设备,采购预算: 28万元。
2.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定标方式为:综合评定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者交付江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标保证金包一、 包二 、包四每包壹拾万元整;包三、包五、包六每包伍万元整(拒收现金),并必须保证开标前入帐(收款单位:江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开户行:建行江油市支行,帐号:51001656186050288443)。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决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由投标主体基本帐户交入,不接受分公司及个人保证金。
三、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列明的每一包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包内的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8、 投标人采用的投标设备必须在国内实施过至少三个以上项目案例。
9、 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在四川省具有售后服务的常驻机构,并应详细介绍常驻机构的规模、技术力量,并提供地址及联系人***
10、 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在四川省设有针对本项目的备品备件库,并应提供地址及联系人***
每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有些要求的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包一、包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所投有主要产品须提供产品质检报告、供应商有效证明、厂商授权委托书和相关产品业绩。
包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所投主要产品须提供产品质检报告、供应商有效证明、厂商授权委托书和相关产品业绩。
包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厂商授权委托书和相关产品业绩;投标产品主要软件需提供在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包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厂商授权委托书和相关产品业绩。
包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质检报告、厂商授权委托书和相关产品业绩。
四、标书售价:每包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五、购买时间:即日起至 2009 年 10 月 14 日 17:00时止。
购买地点: 江油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10月 27日下午 13:30时
七、开标时间: 2009年 10月 27日下午13:30时
八、开标地点:江油市广播局八楼会议室
地 址:江油市太平干道
电 话:(0816)3250173(带传真)王女士;
(0816)3361202(带传真),13890152146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