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根据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建1500m2的温室花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报名。
一、招标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新建温室花房工程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范围:温室花房工程(含室内设备安装及室外水景等配套工程)的所有范围及内容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温室专业资质的生产安装施工及建设能力的生产商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从事温室建造的经历,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必须有独立建造温室项目的经验;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自己资质的有关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明、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关的专利证书和获奖证书等。
五、投标报名所需证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两年独立建造温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复印件不退,且复印件须盖本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2009年9月30日至2009年10 月10日下午17:00前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地 点:华中师范大学校园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七、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过时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