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得采[2009]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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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9.30 |
截止日期: | 2009.10.14 |
招标业主: | 永新县交警大队 |
招标代理: | 吉安市得华商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永新县 |
内 容: | (十字路口)信号灯等 项目计划金额:16.0955万元 |
受永新县交警大队委托,吉安市得华商务招标有限公司拟对“交通信号灯等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吉得采[2009]20号
2、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等工程
3、项目内容:
义山西路与三湾路(十字路口)信号灯等(详见招标文件及附图)。
4、项目计划金额:16.0955万元;
5、付款方式:系统安装调试完(货物审验合格)验收合格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的货款;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系统正常使用二年后并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采购方支付。
6、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30天内工程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1、资格要求: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和资信良好;有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资质(包括二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交通设施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近二年内实施的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100万元以上)三份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盖企业公章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1份;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10月14日一天集中发售,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江西省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10月20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或现金缴纳到以下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吉得采2009-20号”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转账银行户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永新县禾川信用联社;银行帐号:181036301000008636
六、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评标
七、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开标地点:江西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时间:2009年10月21日上午9:20截止(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09年10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证件复印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业务咨询:
采购人:永新县交警大队 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得华商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业务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