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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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0.16 |
招标代理: |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2009年季节性流感疫苗冷链配送服务及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苗冷链配送服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或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货物或服务需求:
1、货物或服务名称:2009年季节性流感疫苗冷链配送服务及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苗冷链配送服务
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3、数量:5700000
4、其他要求:
5、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或服务、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或提供服务。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11: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报价(含报价明细);以上货物的报价(请报人民币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价格)均包含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装卸货等。
3、响应单位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售后服务及所有相关承诺书;
6、响应单位的商务资料(地址、联系人***
7、所有文件一正六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谈判通知:
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09年10月16日。电话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投入谈判小组设置的密封的报价箱内。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箱,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列入《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格式见附件3)不高于非自主创新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10%的,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其他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