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2009-7-G-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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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0.14 |
截止日期: | 2009.11.02 |
招标业主: | 太原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太原市 |
内 容: | 招标内容:地下水定深取样器、陶瓷纤维马弗炉、研磨粉碎机、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大气采样器、低温保存箱、电热消解仪、智能型COD速测仪、萃取净化振荡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智能烟尘平行采样仪、药品保存箱、空压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环保仪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地下水定深取样器、陶瓷纤维马弗炉、研磨粉碎机、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大气采样器、低温保存箱、电热消解仪、智能型COD速测仪、萃取净化振荡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智能烟尘平行采样仪、药品保存箱、空压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2、招标编号:2009-7-G-14
3、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应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4日—2009年11月2日(公休日除外)。
5、投标时间:2009年11月6日 上午8:00—9:00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6日 上午9:00
6、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9、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登记须知》登记备案。
10、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
邮编:030001 传 真:0351-3035366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慧荣 联系电话***
薛 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