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MTC091B015QHG039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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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1.09 |
截止日期: | 2009.11.16 |
招标业主: |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现金)1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 |
(招标编号:GMTC091B015QHG039BA)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飞机管线加油车和罐式加油车采购(第二次)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投标申请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的报名人继续报名有效,若不参加本第二次的报名,须递交撤回递交资审材料的声明书。未报名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本第二次公告的投标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飞机管线加油车和罐式加油车采购(第二次)。
1.2 项目地址:***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 采购内容:
加油车及随车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产品制造,装配、运输与保险、货物供应及检验、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务等。其中,
A包:飞机管线加油车1台;
B包:20000升飞机罐式加油车1台;
C包:47000升罐式加油车1台。
投标申请人可以对3个包或其中的1个或2个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1.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落地交货;
1.6 交货时间:A包: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B包: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C包: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2.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2.1 投标申请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2 投标申请人为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2.3 投标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
2.4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投标违规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处罚期内;
2.5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要求);
2.6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文件,则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正一副/每包
3.1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要求);
3.2 投标申请人提交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4.1 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16日,9∶00至11∶30,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及发售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06室,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4.3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现金)1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4.4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开户帐号:121802-516-01-0000921
4.6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只有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参与资格预审)。
5. 资格预审文件的收取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 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时间: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16日,9∶00至11∶30,14∶00至16∶30 (北京时间)。
5.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6日16∶30 (北京时间)。
5.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506室。
6. 招 标 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内
地 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06室
邮政编码:510405
邮政编码: 510030
电 话:(0086)020-86120888-422
电 话: 020-62791511
传 真:(0086)020-86650785
传 真: 020-83335956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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