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赣县招字[200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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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1.09 |
截止日期: | 2009.11.13 |
招标业主: | 赣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江西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赣县 |
内 容: | 总投资 约462万 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一、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城??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暂停进入建筑市场,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均可参加本工程第一、第二标段的投标;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暂停进入建筑市场,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均可参加本工程第三标段的投标。 |
招标编号:赣县招字[2009] 号
1、 赣县城市管理局 的 323国道、银河大道南段及城南大道的人行道及路灯 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核准立项、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⑵招标范围 施工图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⑶标段划分 三个标段(一标段约278万元、二标段约71万元、三标段113万元 )
⑷项目总投资 约462万 ⑸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资金
⑹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到位
⑽施工总工期 第一标段100日历天、第二标段60日历天、 第三标段40日历天;
⑾工程建设地点 323国道、银河大道(南段)、银河大道(南段)城南大道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或 ∕ 级优良工程奖。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一、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城??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暂停进入建筑市场,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均可参加本工程第一、第二标段的投标;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暂停进入建筑市场,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均可参加本工程第三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相应专业的资质证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具有相应专业的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 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日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⑧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到赣县招标投标中心(梅林大街14号),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标段400元,施工图纸光盘每标段100元,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同时报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②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③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布。
招标人: 赣县城市管理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3330135123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恒平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单位: 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