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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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1.19 |
地 区: | 临沂市 |
内 容: |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临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办事处,马石河居委拟在李公河社区南区新建十八栋宿舍楼,为90、110、130平方米户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上述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宿舍楼土建、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经济开发区李公河社区南区。
3、 工期: 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180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承包人,均可对上述全部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携带如下证件于2009年11月14日-11月19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六楼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面积、造价均须高于本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08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近年内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纪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须出具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五、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到临沂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日程安排:
1、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11月14日-11月19日,过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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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临沂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六楼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