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泉港招2009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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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2.03 |
截止日期: | 2009.12.10 |
招标业主: | 泉州市泉港城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泉州市 |
内 容: | 工程建设规模:红线范围内面积66125m2 |
招标编号:泉港招2009第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聚福小区设计项目已由泉港区规划与建设局 (泉港建[2009]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泉港城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付,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城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港区聚福小区设计项目 ;
2.2. 建设地点:泉港区驿沙路北侧、公园路东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红线范围内面积66125m2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8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聚福小区总体详细性规划、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0年元月份、建设周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5.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泉州市泉港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号:9071210010010000016739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泉港招2009第31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下简称“中心”,地址:***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费用(参照泉港区柳山小及栖霞小区设计费用、含税)
7.1. 小区总体详细性规划费用按8400元/公顷(按整个小区的规划地面面积)。
7.2. 住宅单体建筑按北区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包含南区的招标方案设计费用)包干计取。
7.3. 公建单体(含装修)按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干计取,。
7.4. 市政室外及配套按北区实施的工程总造价的1.4%(包含南区室外的招标方案设计费用)计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城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电话: 0595-87998269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5-27821888 传真:***
联系人***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