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58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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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2.03 |
截止日期: | 2009.12.10 |
招标业主: |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乐山市 |
内 容: | 总建筑面积128200平方米的统建房及配套附属用房 |
编 号 58138 所属地区 乐山市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王河2、3、4号统建还房工程项目已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投资[2009]7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发改政策[2009]7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091113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乐山市中心城区王河2、3、4号统建还房工程;
2、建设地点:乐山市通江镇王河村、敖坝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28200平方米的统建房及配套附属用房;
4、工期要求:勘察资料提供要求为30日历天,设计文件提供要求为40日历天;
5、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该项目的勘察为Ⅰ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地质详勘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为Ⅱ标段,招标范围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期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勘察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来(2006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3年来(2006年至今)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4 日至2009年 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农贸市场五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2月 25日15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农贸市场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
联 系 人:马一
电 话:(0833)2418912
传 真:(0833)24189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张 弘
电话:***
传 真:(028)8672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