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HY2009ZFCG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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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2.03 |
截止日期: | 2009.12.22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项目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0万元,壹年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委托编号:HY2009ZFCG27)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招标项目的其他要求
1、包组号:01
项目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0万元,壹年。
2、用途:物业管理服务
3、数量:1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国内公开招标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持有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管理服务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2007年1月至今具有从事办公楼或商业写字楼物业管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在管物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或累计不少于25000平方米,须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分支机构在广州市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企业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上材料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所提交所有复印件需另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3日~2009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23日9: 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3日9:30。
3、开标时间:2009年12月30日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10室
5、开标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洋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27624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