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洛政采购中心[2009]3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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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2.29 |
截止日期: | 2010.01.04 |
招标业主: | 洛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不50万元,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受洛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DNA检验试剂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9]387号
二、采购项目:DNA检验试剂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不50万元,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4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月5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办公楼辅二楼222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
八、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