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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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 |
近五年(2016年10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满足以下要求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 1100万元的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如为本市项目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合同报送编号查询为准;如为非本市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查询为准。如编号查询所显示的业绩信息无法直接证明工程内容,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合同文本或交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其他要求: |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 查询网站链接 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1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0日 16时00分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10时00分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否 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 89 号 1212 室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1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02日 16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 10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 89 号 1212 室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监管部门: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现场现金支付; 3、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4、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5、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 >7家,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6、 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7、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本项目拟派人员应满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